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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学校对王志鹏等 111 名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未复学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

作者:云南工程职业学院
发布时间:2025年01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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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三十条及《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(云工教〔2017〕2号)第四章第十九条、第五章第二十三条,现对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的王志鹏等111名学生,拟作退学处理,具体公示名单详见附件。

公示时间: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1日(共7天),公示期满,视为送达。

学生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向学校数据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诉材料,逾期未提出申诉视为无异议。公示结束后,学校将对无异议学生作退学处理。

联系人:李蓉

联系电话:15025169115

邮箱:20260895@qq.com

附件学校对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未复学拟作退学处理公示学生名单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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