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三十条及《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(云工教〔2017〕2号)第四章第十九条、第五章第二十三条,现对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的王志鹏等111名学生,拟作退学处理,具体公示名单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1日(共7天),公示期满,视为送达。
学生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向学校数据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诉材料,逾期未提出申诉视为无异议。公示结束后,学校将对无异议学生作退学处理。
联系人:李蓉
联系电话:15025169115
邮箱:20260895@qq.com
附件:学校对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未复学拟作退学处理公示学生名单.pdf